第三百三十八章 权利与责任 (第1/2页)
第三百三十八章权利与责任
明历二十年九月初十,按照内阁的上谕,今年第一次御前全体会议将于五日后召开,本次会议众所周知,表面上将会对纷争已久的改制争论进行一次决断性的总结。而有些明眼人却知道,这次会议恐怕是皇帝陛下对造成财政预算赤字的问题采取行动,只有少数几个人明白,这次会议恐怕会是一场影响深远的会议,但是皇帝陛下到底会说些什么,谁也不知道。
这里夜里,朱元璋奉旨连夜进宫面圣。
“国瑞,事情都办得怎么样了?”
“回禀陛下,事情都办妥了,重要嫌犯一百六十九人的证据皆已掌握,其余嫌犯有六百二十九人。不过这些证据有不少是德社、业社等关联人士提供的。”坐在下座的朱元璋拱手回禀道。
“理应如此,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把所有的证据全部移交给监察御史官署,你廉政公署协办。嗯,部署好后十五那日采取行动。”
“遵旨。”
“好的,你下去吧。”
待到朱元璋离开不久,有内shì在偏殿门口禀告道:“陛下,皇子刘焕翼、内阁王shì尧、罗复仁、叶淙温、刘存礼奉旨求见。”
“传。”
一连几日,刘浩然不停地召见内阁大臣、地方重臣、三院院士、大学教授、各地名士,讨论的话题也是多种多样,从改制到关税制度再到教育科举,从百姓村庄建设到各大城镇的建议再到东南西北四京对各自领域的引导作用,反正林林总总。等到各派系的人sī下一汇总,结果发现大家掌握的情况都各不同,对皇帝的心思反而更加mí糊了。
明历二十年九月十五上午,内阁大学士、直学士、各部shì郎以上官员,资政院、都察院、按察院、弘文院三院首要和重要人物,格物院、国史馆三院院士,各大学教授,南京、东京、北京、江苏、浙江、安徽三府三省布政使等,共计五百六十余人,汇集一堂,可以说是大明建朝以来规模最大的御前全体会议。
刘浩然一出场,刚才还有点熙熙嚷嚷地会场一下子变得肃静了,众人站起身来,向站在正中的刘浩然拱手弯腰行礼。
“都坐吧,今天大家汇集一堂,我想很多人都知道会讨论什么,而且内阁前三日也颂发了会议议程,首先第一个议程,政制的问题。”
“前些日子大家讨论得很jī烈,有的说前汉好,有的说前唐好,有的说前宋好,有的说当并收前汉唐之长,有的说以前宋为本,兼收前汉唐之长。”
说到这里,刘浩然顿了一下,扫了众人一眼道:“我看过大家写过的文章,真是huā团锦簇,有理有据,可是我说呀,这些论点看上去都言之有理,却都没有一点触之要害。”
此话一出,众人不由一片哗然,要不然是在朝堂之上和有皇帝坐镇,恐怕早就吵成菜市场。
“还记得几年前我们曾经有过一次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大讨论,可惜到如今,我都觉得没有说到点上。连前朝兴亡的原因都没有找到,又如何去评价前朝政制的优劣呢?”
“朕读了众多史书,发现一个规律,无论哪朝,如果百姓有一块稳定的土地可做生活的来源,他决不会造反;如果他失去了小块耕地,不得不去为人作佃,交纳高额地租,他也决不会造反;如果他佃户也做不成,那他会逃荒要饭,半饥半饱只要能维持生存,他也不会造反。但如果一切机会都没有了,再下去就是死路一条了,那他也就只有‘揭竿而起’了。造反是死,饿死也是死,既然都是死,不如起来造反,也许能闯出一条活路来。而一旦温顺的百姓起来造反,无论这一朝原本是如何的强大,那么它的根基会在战luàn中被摧毁,一轮新的改朝换代就会发生。”
“可是百姓们会什么会造反?观看史书,似乎只有一个词:‘官bī民反!’官bī民反啊,何为官,何为民?”刘浩然目光在大堂里扫了一眼,众人从中看不到任何的感谢倾向,心里都不由暗自忐忑起来。
“前宋关学曾经提倡回复前周古礼,他们觉得只有回复周礼才能避免许多矛盾,可是为什么能避免这些矛盾,他们又说不出一二三呢,只能照猫画虎,做得不伦不类。其实从秦开始,华夏政制便走向了另外一条路。秦之前的周朝,华夏社会是社会主导型,也就是整个国家的重心在下而不是上。而自从秦始皇确立‘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的统治原则之后,华夏建立起了以君主为首、以官员为体的政制,变成了以君主为首的皇帝主导型社会。”
刘浩然的话有点部分大家听得不是很明白,但是众人都在努力地去理解,他们从前面这些让人无比震撼的话中已经闻出味道,不管此前皇帝推行的多少新政,估计加在起来也没有这次来得让震惊。
“可惜历朝历代皇帝都没有意识到为君者深意所在,故君也者,为天下人办事者,非竭天下之身命膏血,供其骄奢yín纵者也。供一身之不足,又yù为子孙万世之计,而一切酷烈钳制之法乃繁然兴矣。”
“以君为本,以官为体,整个社会被分成了两大部分,一边是官,一边是民,被分为士、农、工、商。民中士是官的预备队,也是民中唯一能够向官转换的少数一群人,属于官这个利益群体的附属,商,为了保证自身安全和利益,多依附于官,成为皇权官体的附属,工则如同奴隶一般,而最辛苦的是农民,他们直接面对的是打着皇帝的旗号、代表**皇权的各级官吏,处于绝对的劣势地位,从来就只有义务而没有任何权利,只能‘听天由命’。前朝历代没有任何一种力量处于官府和农民之间起一种‘缓冲’作用,或者有某种法律或制度可以起到保护小农利益的作用。”
“前朝历代,在**高压统治下,各级官吏打着‘圣旨’、‘上谕’的旗号‘畅行无阻’地征税,征收多少全凭一时一地的需要,全然不顾农民的承受能力,对纳税农民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征税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维护**制度。所以,**下的赋税征收实际上是毫无限制和毫无限度的。前宋田赋征收‘既以绢折钱,又以钱折麦,以钱较绢,钱倍于绢;以钱较麦,麦倍于钱。辗转增加,民无所诉’,这就是征税权毫无限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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