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2 发行渠道 (第2/2页)
其实,在早期,电影放映业是一种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诸如华纳兄弟、米高梅、环球影业、派拉蒙这些老牌电影公司,都拥有自己的电影院线。可是1948年派拉蒙案通过之后,为了反对行业垄断,美国的电影公司就不可能同时掌握从内容到放映之间的所有环节了。院线就从各大电影公司分离了出去,成为单独的一个行业。所以,现在大型电影公司只有发行部门,却没有自己的院线。
目前,美国的放映业也是由几条大院线控制着,包括了皇家娱乐、通用、联艺、AMC、卡迈克、马库斯等等。目前美国大约有三万块银幕,其中百分之四十五都被这几家院线控制,并借此聚敛了超过八成的票房收入。仅以全球第二大院线连锁集团AMC为例,其在美国一共有三千五百块银幕,遍布全美主要城市。
当然,除了大型商业连锁院线,美国电影业也始终存在着一些独立和艺术院线,这些艺术院线为美国大学开设电影研究课程提供了有力支持。现在美国排名第一的艺术院线是地标公司。
所以,发行部门需要做的,就是和美国的各大院线进行合作,对电影上映的票房分红做一个协议,可以选择议定保底价,一口买断;也可以选择票房分红,根据前三周、第四周到第九周等不同时间阶段,制定不同的分成比例。
目前来说,北美基本都是选择后者。发行部门就需要为自己的公司争取更多的利益,而中小型制片公司往往难以占据太多优势,甚至需要独立电影为了登陆大屏幕,不得不选择保底价的买断方式,然后祈祷电影能够取得成功。可即使如此,院线为了自身利益考量,拒绝放映一些晦涩难懂的艺术作品,导致某些作品只能不经过大屏幕环节,直接投入家庭录像带市场。
除了和院线的谈判之外,发行部门还需要雇佣调查公司,也许是公开地、也许是非公开地对院线进行调查,从而避免院线瞒报票房的情况出现。当然,这种情况十分罕见,几乎不可能,这可是信誉问题。
总而言之,发行部门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它所牵扯到的工作十分繁琐。这也是伊恩刚才对兰斯的提案表示惊讶的原因,成立发行部门,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同时还需要大量专业人士和新鲜血液,并且与宣传、策划等部门配合起来,才能真正地完成一部电影作品的发行工作。
这一切都不是一时半会就可以完成的,不要说“罪恶之城”现在是箭在弦上了,即使是从“罪恶之城”制作阶段开始,以混沌影业目前的规模和资金来说,这也强人所难——混沌影业现在就相当于大型电影公司的制作部门,成立发行部门,就相当于成立一间全新公司。
兰斯的想法则有所不同,他的意思是单独与各大院线就“罪恶之城”这一部电影进行商谈,签署放映协议。这样的方式不仅原始,而且麻烦。
首先兰斯必须向院线经理一一推销“罪恶之城”这部作品,而且必须涉及多家院线,可能今天与通用谈了,明天就要去找AMC,而皇家娱乐这座大山还摆在眼前,这项工作繁琐而繁重。不过,兰斯现在已经不是无名小卒了,“后天”和“借刀杀人”两部作品的票房大捷将会成为他的名片,为这一项工作的成功创造了可能性。
其次,混沌影业是独立制片公司,“罪恶之城”是R级作品,这也意味着各大院线肯定不会手软。票房的分成模式势必不可能按照“前三周九比一”的行业惯例了,院线经理们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硬生生从兰斯身上撕咬一块肉下来。如果有发行部门,那么完全可以一个人唱红脸、一个人唱白脸,然后用“兰斯洛特-施特雷洛”这块招牌,谋求长期合作,势必可以赢得更多利益,但问题是,他们没有发行部门。
这不仅意味着工作的困难,同时也意味着“罪恶之城”的票房压力和利润压力将会进一步提升,正如伊恩所担心的一般,一旦失败,亏损可能是两倍乃至三倍。
但伊恩也明白兰斯的意图,兰斯是希望以“罪恶之城”为起点,现在开始着手建立发行部门。这项工作迟早要开始进行,显然“罪恶之城”将是一个不错的契机。只是,这一切的风险还没有经过评估……
“你确定吗?”伊恩郑重其事地询问到,眼神里闪烁着认真的光芒。(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