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六章 错误 (第2/2页)
高呼“民心可用”的李如松们自然只不过是嘴上快活罢了。1870年的大清,实在无力与西洋列强作一鱼死网破之斗。曾国藩对此是深知的;接替曾处理事件的李鸿章,表面上虽然嘴硬,称“彼既挟兵船而来,似不能禁我之不调兵”,并把郭松林军放在河北彰德,周盛传军扎在山西平阳以壮胆,以迎合民意。
但私下里却又不得不对人诉苦:“目前只求不开兵端,免得中外骚动,牵掣大局”,并悲观地表示:如果议和不成,真的与法国开战,则淮军“未足当劲旅而操胜券”。
然而,纵使给予再多的理解,曾国藩最后的表现仍是让人失望的。
他先赞扬了“天津士民皆好义,各秉刚气”,然后又指责他们“徒凭纷纷谣言”,给国家添乱;他先是拒绝了法国要求处死当事的三名天津官员的无礼要求,将他们送出天津以避风头,但最终又没能顶住朝廷对他“包庇犯官”的指责,将他们找了回来再次流放。
最后,曾交出来的,是二十名百姓,曾希望用他们的人头,来给被打死的20名洋人抵命,就此了结此事。
这位最后的“理学圣人”,在这一刻是如此地举止错乱。他可以不知道近代西方法理,可以不了解近代外交规则,这都是时代的限制。但是,他怎么可以忘了孔孟那古老的教导——“仁者爱人”?
更沉重者亦有之,在这“可用”、“可欺”、“可杀”的民心背后,还潜伏着某种更可悲的古老意识。
1870年,天津教案的直接导,火索,是民众愤慨于他们的官员被洋人欺负,“听说法国人打官闹事,心生气忿”,因而随手抄起家什,“赶去护救”;
不久后四川的一份无名告示里说道:“洋鬼子前次窜吾国通商,士宦庶民等多受洋烟毒害,今又欺害清朝命官……如此无理太过,吾今劝汝早早各回本地通知汝主,要与清国年年进贡,每岁礼朝,倘教一年不到,吾报主恩点典,就乾坤仙师八位,神将六十四员,神兵五百一十二个,多者一日之功,斩尔鬼国人等寸草不留。”
还有延平告白里乡民们如此表述自己的拳拳之心:“(洋鬼子)设教堂于冲途,显招爪牙,无非欺我幼主,谋我中国。正臣子痛心疾首,仇不同戴天者也!”
更有一份名为《玉差巡查中国事务前唐封齐天大圣平坚猴孙示谕》的揭帖如此说道:“今有六事要紧,公求保护勿伤。第一求保三教,第二求保纲常,第三求保社稷,第四求护农商,五保黎民妻子,六护贵府闺房,官员若不保护,百姓自等主张。各存良心一点,报答天地之光,报答圣贤仙佛,报答大清圣皇,报答祖宗父母,各图万古流芳。”把那些形而上的东西剔除之后,“社稷”和“大清圣皇”,仍然在乡民们心目中牢牢占据着首要的位置。
理解了这一点,就能理解“天津教案”真正的悲剧所在;就能理解真实历史上若干年后,那些北中国的乡民们在“齐天大圣”的指引下,怀抱符咒冲在“扶清灭洋”的第一线时的那种“真挚”的情感。
总税务司英国人罗伯特赫德也参与了天津教案的斡旋,曾国藩的一系列动作让他感到难以理解。他给了这位“理学圣人”一连串的刺耳评价,包括“优柔寡断”、“被评价过高的人物”、“与他的崇高声望名不副实”、“才能不过平庸而已”等等。
最让赫德崩溃的,是曾国藩提出来的“拟一命抵一命”的了结方式——洋人被殴毙命20人,那就杀掉20个中国人偿命好了,赫德无奈地感觉到自己“似乎是在一个祠堂里和另一个族长对话”。
曾国藩对津案的处理深感内疚。他在致数十位友人的信中,表示忏悔:“内疚神明,外惭清议”。将主要的责任归咎于自己,“办理洋务素未研求,情形过生,料敌未审,曲从所求,措词多乖,此实鄙人之责,岂可事后归罪于人”。
曾的这一自我批评是中肯的。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他确实已经很少再触及洋务,“而日从事于经史”。
天津教案发生,消息所及,各地民众过年似地大肆庆祝,譬如上海:“猛兽似的乌合之众在全城大街小巷里狂叫:‘先杀死法国人,然后再杀死别的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