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 尴尬处境 (第1/2页)
或许巴黎公社崛起又覆灭的时间太短,还没来得及将影响扩散到安南法军部队便烟消云散,倒是没引起安南法军部队太大思想波动。
当然所谓雁过留痕,要说完全没影响也是不可能的,只不过因为巴黎公社存在时间实在太短,还来不及扩充影响便已彻底消失。
不过也因为巴黎这一闹,本就不受待见的安南法军,在国内局势动荡单位情况下,更是没有多少存在感可言。
反倒是吴可,从巴黎公社制定的一系列福利政策中,隐隐看到了后世社会主义国家的一点点雏形。
巴黎公社在政府军围城期间,将公社成员所欠房租的免除(在此期间支付实际已经被中止),数以百计的巴黎面包店的夜班废除,向在服务期间死亡的国民自卫军的未婚伴侣以及子女发放抚恤金。
同时由城市当铺免费发还所有在围城期间被抵押的工人的工具以及最高价值20法朗的生活用品,他们担心技术工人在战争期间被迫典当了他们的工具于是推迟商业债务的偿还,废除借款利息。
并由工人接管并运营被原主人放弃的企业,将来他们可以接受补偿,废除官员的高薪制,规定公社委员最高(国民自卫军总司令)年薪不超过6000法郎(相当于当时巴黎中等收入工人的年收入)。
还有政教分离法令将所有的教堂财产变为公共财产,并且把宗教教育从学校去除,确立了法国以后的政教分离原则。
公社允许教堂继续从事宗教活动,但条件是他们必须在夜间向公众政治会议开放教堂。与街道和咖啡店一起,教堂成为了公社另一个主要的共同分享的政治中心——情境主义运动在它的建筑主张中不会忘记这一表述。其它计划中的立法还包括教育改革,它使将来的教育和技术培训向所有人免费开放。
同时巴黎还有一些妇女组织了一个女权运动,继续了1789年和1848年的政治主张。这样,NathanieLeMel,一个社会主义的装订工人和ElisabethDmitrieff,一个年轻的俄罗斯被放逐者和卡尔·马克思的伙伴于1871年4月11日创建了“保卫巴黎和护理伤员妇女联盟”。
鉴于相信她们针对男权制的斗争只能在一场全球的针对资本主义的斗争之中实现,联盟创造性的要求性别平等工资平等,妇女的主动离婚权,世俗指导(非牧师的)权和女孩的专业教育权。
她们还要求抑制合法妻子与情妇间的区别,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之间的区别,废除妓,女——她们实现了关闭maisonsdetolérance(合法的官方妓院)。妇女联盟还参与了几个市政委员会以及组织了合作工厂。
著名形象如LouiseMichel,“蒙马特尔高地的红色处,女”参加了国民自卫队,后来被送到新卡里多尼亚,象征着数量很少的妇女在起义事件中的积极参与。
而国民自卫队的一个妇女营,在镇压期间保卫了PlaceBlanche。公社领导们的工作负担都非常之大,人们期望议会成员们(他们不是“代表”,而是委任的,理论上来说,随时可以被选举人取消资格)象提出那些立法的法令一样提出一系列行政的和军事的法令。
大量的在围城期间在各地区(quartiers)为满足社区需要(小卖部,急救站)而建立起来的非正式组织继续兴旺并与公社紧密合作。
同时,这些地方议会通常也在当地工人的指导之下追求他们自己的目标。不管公社议会的正式改革,作为一个整体公社的这些成员们是更加激进的革命者。革命倾向表现为蒲鲁东主义——一种偏中间的无政府主义的早期形式。
其主要成分混杂了国际社会主义,布朗基主义,以及更多的自由主义共和派。巴黎公社一直被无政府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者大肆歌颂,部分原因也是这种政治趋向的多样性,高度的工人控制和不同革命派别之间的紧密合作。
老实说,巴黎公社推行的这些举措太过超前,除了吴可这样具有二十一世纪思维之人轻松就能适应之外,本时代思想非常传统的土著们真的难以接受。
公社想要拉拢巴黎市民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那些利益受损的资本家们,还不拼了命反扑啊?
结果证明了巴黎公社的变革太过激进,基本上很难得到势力强大的资本家们的认可,最后在政府军的反扑中彻底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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