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百代唱片公司 (第2/2页)
他买的这个百代公司,是法国人Pathe兄弟创立的,还没有被英国EMI(electric and musical industries)吞并。
历史上,这家法国公司经营不善,被英国的EMI买了,依然叫“百代唱片”,后来如雷贯耳的周旋、胡蝶、聂耳、冼星海,都签约了这家公司。民国时期,这是最大最著名的唱片公司了。
秦笛之所以买下这家公司,是因为1927年是流行音乐的元年,从这一年开始,有了经久不衰的歌曲,拿下唱片公司有助于推出新歌,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做贡献。当然,新民主主义革命,到底算无产阶级革命,还是资产阶级革命,他也搞不清楚。
不管怎样,历尽百年沧桑,还在被人们传唱的歌曲,不能用意识形态来衡量。
秦笛买下这家公司之后,继续聘用原来的工作人员,购入国外先进的录音设备,同时联系国内的知名音乐人。
他联系的第一个音乐人是黎锦晖。
黎锦晖是湖南人,生于1891年,比秦笛大九岁。他是中国近代歌舞之父,早期从事儿童歌舞,从1927年开始转攻流行歌曲。
秦笛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四处募款,想要创办一家歌舞学校,进而成立歌舞团。
秦笛跟他有了一番长谈,决定投入三十万元,帮他建立歌舞学校,成立“明月歌舞团”,但是彼此之间有约束,今后所有的学员,所有的优秀歌曲,都要交给百代公司来制作唱片。
黎锦晖自然不反对,对他来说这是一件好事,好音乐总要灌制成唱片,秦笛提供的合约并不苛刻,每张唱片提成25%,这个比例已经很高了。
除了黎锦晖之外,秦笛还联系了肖友梅、赵元任、青主、沈心工、曾志、高寿田、冯亚雄、张若谷、刘天华等人,请他们作词、作曲,或者推荐学生,跟唱片公司签约。
秦笛不需要亲自去跑,他只要制定章程,然后交给经理去做就行了。
百代公司的经理名叫“周天麟”,虽然填词作曲的本事不怎么样,但他的耳朵很好使,有着很强的鉴赏力,知道什么样的歌声吸引人。
1927年,民国七大歌手中,最年长的龚秋霞才九岁,周旋、白虹、李香兰才七岁,白光才六岁,吴莺音和姚莉才五岁,这些人自然指望不上。
不过,中国从来都不缺人,经过黎锦晖一番努力,很快挑出十几位年轻的歌手。
另外,还有一些影星慕名而来,前来唱片公司试音,其中包括胡蝶和阮玲玉。
胡蝶的声线算不上太好,因此周天麟只跟她签了三年短约。
阮玲玉的歌声还不错,曾经在电影里唱过主题曲《寻兄词》。所以百代唱片公司跟她签了十年长约。
秦笛亲自撰写了长约协议,短约则交给周天麟去弄。
他对周天麟有要求:“每一位长约的歌手,都要经过我的确认!”
他对绝大多数的歌手都不在意,因为流行歌曲刚起步,还差五到十年,才到辉煌灿烂的年代。再者,他没有泡戏子、女演员、女歌手的恶习,作为幕后老板,犯不着亲自出马,跟这些人密切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