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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杀入旧金山

  第180章 杀入旧金山 (第1/2页)
  
  有人要向唐人街“开战”的消息早就传遍了旧金山,毕竟是一种近乎自发的泄愤举动,根本不可能瞒得住人。旧金山的市民们也不觉得这一次的“进攻”会有什么样的变故,唐人街嘛,还不就是那个样子?都在旧金山存在了几十年了,怎么也不可能再爆发出什么特别的力量来才对。可是他们没有想到,从第一拨向唐人街开进的白人开始,他们就被挡在了唐人街的街口,上百名手执步枪的华人堵在街口,严禁他们进入。白人们愤怒了,他们不容许这些低贱的黄种人向自己提起挑衅,所以,他们根本就不理会对方的警告,叫嚣着“消灭黄皮猴子”就冲了上去……结果自然就是一个后世非常常见的新闻用词:武装冲突。
  
  华人有枪,白人也有枪;华人据街防御,但白人人数够多;华***多没用过枪,是新手,可白人其实也没有受过太多的军事训练,顶多就是用枪用得熟一点儿,而且还不是全部白人都擅于用枪……所以,这一次的冲突,不论是华人还是白人,都更多的是在乱打一气。不过,终究是华人的气势差了一点儿,这里是他们的家园,他们放不开手脚,白人却是毫无顾忌,杀人放火样样不落下,再加上许多警察后来也加入到了进攻唐人街的一方,华人不得不开始后退。而这一后退,自然也就形成了一种溃败的形势,如果不是卜平来这些老家伙里面有一些经历过太平天国的战事,还有一定的经验,在后面又准备了一条防线,恐怕唐人街根本就撑不住多一会儿。
  
  不过,这一会儿也足够了。
  
  就在白人很快就要冲到唐人街的中间段,亦即卜平来等人的居处的时候,浓烟从港口方向滚滚而起,紧接着,没一会儿,上百匹健马带着燃烧的马车由旧金山市北冲进了这座混乱的城市!
  
  “中国人来了!”
  
  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残存”的旧金山市官员们的耳朵里。所有人都意识到:他们最可怕的敌人来了。于是,他们迅速地召集了能够召集的人马,还有消防队,火速地赶往城北方向……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必须把那些敌人挡在城市以外,否则,这群经历过真正的厮杀的中国人绝不是城市里那些只会欺负老实人的居民能够对付的了的。
  
  可是他们失算了。就在他们召集的人马赶到城北之后没多会儿,“轰隆隆”的马蹄声出现在了城南。
  
  ……
  
  “不要管那么多,阿生,你带一队人去抢占电报局和电话公司;小顶带人去议会;阿旺去警察局……其余人跟我一起援救唐人街!”
  
  马踏旧金山!
  
  郭金章先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真正的踏足这座城市,而且是用现在这种方式,毕竟,这是一拥有十几二十万人口的大城,对方的人数可能是他们的三百倍。可现在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多发感慨,一冲进城,他就立即朝身边的人下令。
  
  “是。”
  
  所有人齐声应喝了一声,立即分头行动。
  
  ……
  
  “驾,驾,驾——”
  
  华工们纵马呼啸在旧金山的街道上,所过之处,人鬼辟易……路上不是没有白人,可是,面对这突然杀出来的凶神恶煞,没有一个人敢于出面阻拦,甚至就连寥寥的几个警察也飞速地蹿到街边躲了起来——惹不起!这群突然出现的中国人给了他们这样的感觉,那数百匹疯狂地奔驰的健马,还有马背上那些黄种人,仿佛是夏日的太平洋大潮,汹涌而来,任何敢于阻拦他们的障碍物都会被冲得粉碎。
  
  “痛快,痛快,哈哈哈……”赵大昌策马跟在郭金章身边,一边向前冲,一边疯狂地大叫。
  
  “你他m的叫个鸟?”刘通福一只手紧紧地攥着缰绳,一只手则死死地抓着枪,听到耳边传来的怪叫,忍不住骂道。
  
  “老子痛快。有这么一回,就是这回死了也他nn的值啦,哈哈哈……”赵大昌声嘶力竭地吼道。
  
  “疯子!”刘通福忍不住骂了一句,转过头去不再理会这个疯狂的家伙,专注的策动着胯下的坐骑。
  
  “砰,砰,砰……”
  
  前面传来了枪响。
  
  “前面就是唐人街,备战——”郭金章大吼。
  
  “杀——”
  
  “杀——”
  
  ……
  
  “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一天!”
  
  郭金章等人杀进唐人街的时候,黄三德正率领着一群华人殊死地抵抗着白人的进攻。因为唐人街的华人不怎么会用枪,他们的防守非常艰难。如果不是因为有一股血气在撑着,恐怕早就被对面的白人冲进来了。可是即便大家都拼了性命,他们也快支撑不住了。然而,就在黄三德以为自己会死在这一天的时候,闷雷一样的马蹄声由唐人街外传来,然后,他就看到了他这一生也难以忘记的情景——一支疯狂的马队,就像是家乡犁地的犁头,又或者像是锋利的尖刀,把正聚在街口,把街口堵得严严实实的白人给撕开了一条血色的波浪。
  
  整支队伍只有一个字——杀!
  
  凡有阻碍者,杀!凡有反抗者,杀!凡是白人,杀!
  
  街口恐怕堵了好几千白人,可是,就是这么多人,把他们压得几乎无法还手,步步后退的白人,在这支近乎疯狂的马队面前却连半分钟也没撑下来……马队呼啸而过,留下一地的尸体。
  
  黄三德认识那个带头的,那个手执马刀,连砍下十几个白人头颅的年轻人,正是当初他带着去见过卜爷的那个家伙。可他怎么也想象不到,就是这样一个在他面前,在卜爷面前和和气气,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杀起人来却这么狠,马刀过处,一颗颗白人的头颅就像是野草一样被收割一空。
  
  “闪开——”
  
  马队风一样杀过挤在街口的白人,可不等黄三等等人迎上去,对面却又传来了一声咆哮,马队更是丝毫不见减速,直冲而来,吓得一干因为救兵的到来而喜不自禁的华人又纷纷躲了回去,然后,他们就看到这支马队继续沿着唐人街向前冲杀了过去,不久,另一道街口又传来了一声声的惨叫。
  
  “不到二十分钟,围攻唐人街的近万白人就被彻底杀败,然后,被五百华工骑兵追在后面,仿佛赶野狗一样追得四处乱蹿!而也正是那个时候,我们才知道,原来,黄种人也可以这样厉害,中国人也可以这样厉害,而白人,也远没有他们所表现来的那么强大。”——多年以后,黄三德这样在自己的回忆录里这样写道。
  
  五百,对近万!差不多是一比二十的对决,可谁也没有想到,胜利者居然会是绝对少数的一方。可如果仔细想来,这似乎又很合情理……围攻唐人街的白人先是被华工在背后突袭,而且他们都是徒步,华工却是骑兵,除此之外,白***多都是平民,即便是有少量的警察、牛仔、枪手之类,也难以在这样的混战中起到什么作用。而最重要的,是白人根本没有任何的组织性!所以,在受到突袭,尤其是当华工骑兵以尽乎疯狂的杀戮直扑而来的时候,他们首先就吓破了胆……平民都是一样的。不管他是白人、黑人,还是黄种人,当一群手执染血杀器的凶人冲过来的时候,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大都只是一个字:躲!赶紧躲!当然,还有一种反应就是连反应都反应不及,面对敌人的进攻直接就吓得呆住了,这种人最倒霉,因为他们会被敌人毫不留情的收割掉生命,用自己的血去验证敌人的凶残,并惊吓着自己的同伴。当然,除去前面两种,还有一种,那就是足够冷静,或者足够胆大的一群人,这些人会想到反抗……可是,一般而言,这种人的数目会远远地少于前面两种人,甚至几百个人中也难以找到一个,而且,在受到多数人的情绪感染的情况下,依旧能够有这种反抗的勇气的,只会比原有的数目更加稀少。在这样一来,华工骑兵们受到的反抗更是微乎其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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