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2 客流导向标识服务系统的划分 (第1/1页)
1.根据导向标识服务对象的客流性质分类
根据导向标识服务对象的客流性质,导向标识服务系统可分为以下几项。
(1)交通方式自身内部的客流导向标识服务系统,是指在公路、铁路、航空、城市轨道等交通方式专属作业区内,针对到达客流与离开客流,在客流途经区域设置导向标识,指引客流的购票、行包寄存、行李托运、候车、乘车,以及提取行李、离站等。
(2)不同交通方式或线路间换乘客流导向标识服务系统,是指针对不同交通方式或线路间的换乘客流,在换乘通道、广场、大厅内设置导向标识,指引客流的有效换乘,实现不同交通方式或线路间的有效衔接。
(3)枢纽内行人应急疏散的导向标识服务系统,是指在枢纽内部设置行人应急疏散导向标识,有效指引行人的紧急疏散,减少行人疏散时间,提高行人的疏散效率。
(4)枢纽与周边基础设施衔接的导向标识服务系统,包括枢纽与周边综合交通网络衔接及与其周边区域范围内大型重要公共建筑设施联系的导向信息服务。
2.根据导向标识的服务范围与功能分类
根据导向标识的服务范围与功能,导向标识服务系统可分为以下几项。
(1)综合图示系统,以枢纽周边或内部区域的全局或局部的地理布局示意图为基础,配以字体、符号、色彩等相关要素,帮助乘客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及周边环境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并通过对比做出正确的移动选择,对乘客具有定位功能。
(2)导向指示系统,主要给客流提供线路指南,让行人自己所处的位置及出发的线路一目了然,引导客流准确、快捷地到达目的地,对乘客具有指向功能。导向指示系统是在客流行进过程中最常被采用的一种导向方式,一旦目标大致确定后,行人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跟随指示系统的引导来寻找目标。
(3)设施识别系统,引导行人辨识枢纽内的不同场所,有助于客流对不同功能区的了解,具有设施标识与表明的功能。设施识别系统一般不具有指向或指引的功能,一般安置在设施旁,对客流传达“这是什么”或“怎么使用”等信息。如停车场、候车厅、站台、通道等。
(4)行为规范系统,将规章制度采用图形、标志、文字等形式规范客流的行为,如警告、禁止、提示等。通过该类标识系统提示人们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责任义务及个人安全等。
也可以基于交通方式客流的移动过程,对客流导向标识服务系统进行划分。以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站为例,轨道交通客流导向标识服务系统一般包括枢纽外部导向服务、枢纽出入口与站厅间导向服务、枢纽站台与站厅间的导向服务、枢纽站台间导向服务、轨道交通和其他交通或服务设施联络的导向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