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日美体系 (第1/2页)
穆天宇很快就正式进入访问学者的学习和研究工作中。
随着工作的顺利展开,不久,他便越来越关注起日本的消防体制建设问题。由于日本的很多制度体系设置,都是二战后,在美国的干预下建立起来的,因而,日本的很多东西都是沿用美国模式,加上结合日本国情发展起来。
所以,研究日本的消防体制,当然也少不了研究一下美国的消防体制。
穆天宇注意到,日美两国的消防机构都与警察机构分开平行。
这方面,不像中国,公安警察与消防部队混为一体。
中国的作法,有一定的优势,比如,中国一贯倡导,消防应该是防消结合的。特别是近年,中国开始尝试,公安警察主管“防”,消防部队主管“消”,暂时缓解了一些,要求取消消防部队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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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日美两国各地的消防部队,是“部队”吗?穆天宇又首先论证了一下,他确定没错。
美国各地的消防部队,基本上都在“消”上面做得很强;而在“防”的上面,却存在很多缺陷,稍显薄弱。日本的消防部队,则是既管“消”也管“防”。所以,日本的消防部队,更加全面,也更加繁忙和辛苦。
不是国内很多人都推崇日美消防职业化吗?他们高呼要把中国的消防部队撤销,要像日美那样实行消防职业化!
穆天宇却发现,日美各地的消防机构,不论它们表面隶属什么部门,都的的确确是部队,是职业化的消防部队。
因为,日美的消防机构,与中国的消防部队一样,基本上都实行着军事化管理,并沿用军队指挥系统。
这一点上,国内很多貌似学者或行家的人,并不了解,他们仅从表面隶属,就经常大放厥词:消防要职业化!消防部队应该转业到地方!这些人,一般都是山头主义作怪,有封建割据意识,或者他们受分裂思想影响太深。
穆天宇联想到小时候,曾经听父亲穆沧海说过,日本还没有中国云南一个省大,却分成47个省级行政区域。
而中国国土面积是日本的几十倍,却才只有30多个省级行政区域。每一个地方政府,如果既有警察部队,又要把消防部队也完全归属起来,加上与驻军部队密切相关,无论哪一个省,都绝对可敌一个有足够武装力量的国家。
站到很高的学术层面上,必然要联系实际,才能学以致用。消防机构体制,和消防管理体制,不能简单地知其一而不知其二,更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外国的体制,否则,都是行不通的。
再看看美国的国家消防局,更是归属于负责美国国土保护和海岸警卫部队的国土安全部管辖,并明确,战时,海岸警卫部队归属海军。那么,虽没有明确战时消防部队归属,但已能见一斑,消防部队与国土安全问题密切相关。
美国的消防官也都以消防中尉、消防上尉、消防大队长等部队军衔和军职,称呼官职。即使是新入职的消防员,也是从消防专业大学毕业后,考进消防机构任职的。与我国的消防部队比较,这一点上,美国的消防部队倒确实是职业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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