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城市交通设计的发展历史 (第1/2页)
交通设计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并在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地兴起。起初人们关注的是交通基础设施的无障碍设计(ba
ie
f
ee desig
),以为身体残障者的出行去除各种障碍,并由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家马丁·路德·金提倡。
1961年,美国颁布了《方便残障者接近和使用的建筑物标准(A117.1)》,该标准主要约束设计者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应满足残障者生理层面的要求。
有些障碍设计作为交通设计的内容之一,也随着机动车的不断增加得到应用,例如,在社区道路上普遍使用的减速挡、交通宁静化(
o
ca
zo
e)设计及宁静社区(commu
ity zo
e)等,均是人为设计某种障碍强制降低车速或限制机动车的通行以达到安全、宁静、舒适的目的。
20世纪70年代,在满足了残障、老弱、疾患等人群生理层面的无障碍需求后,人们在设计中更进一步考虑满足心理层面的要求,于是交通设计发展到泛设计(accessible desig
)阶段,正像美国建筑设计师麦克·贝纳(Michael Bed
a
)提倡的那样:撤除了环境中的障碍后,每个人的官能都可以获得提升。
20世纪80年代末期,交通设计进一步发展到通用设计(u
ive
sal desig
)阶段。1987年,美国设计师朗·麦斯(Ro
Mace)开始使用“通用设计”一词,并定义为:创造不需要特殊调整,与年龄、体格、残疾程度无关,任何人都可以利用的产品和环境,并且充满物美价廉、智慧和创意。可见,通用设计是注重人、产品和环境之间高度协调的一种设计。
通用设计的核心思想是把所有人都看成程度不同的能力障碍者,即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在不同年龄阶段,人们具有的能力不同——在不同环境中具有的能力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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