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3 自行车道系统 (第2/2页)
可达:骑车出发地要提供对主要目的地的直接通道,包括公交站点和一些机动车不易到达的地方,如公园和禁止机动车通行的区域。线路要有连续性、连贯、标准一致,甚至包括车道材料和彩铺。
安全:自行车道路网络的安全性,包括避免事故和避免犯罪。避免事故需要保证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使用。在机、非混行条件下,要尽量减少机动车流量和降低机动车车速。在设计中,尽量减少自行车和行人的冲突,提供良好的照明,开放的空间设计及监控设备的设置等都有助于减少犯罪现象。
舒适: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要符合设计标准,包括车道宽度、坡度和路面质量。使用下沉的路缘设计,以避免台阶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阻碍。
愉悦:自行车道路网络的设计和维护应尽量减少噪声,无垃圾,美观,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路线上的商店、可供休息的场所、遮荫绿化设施和其他高质量的公共空间等都会对骑行自行车和步行产生吸引力。
在机动车速度较低的道路上,30km/h以下,可以设计自行车与机动车安全混行。在机动车流量不大,且大型车辆较少的情况下,机动车速度在30~50km/h时,自行车还能与机动车安全混行。当机动车速达到50~60km/h时,就需要考虑机、非分离设计。而当机动车速达60km/h以上时,必须进行机、非分离设计。
4.有效宽度
一辆自行车单独骑行需要1m宽度,而超越另一辆自行车时则需要0.5m的侧向净空距离,即2.5m有效宽度。当有效宽度为2m时也能超车,但需要谨慎。双向行驶的自行车道应有更大的侧向净空距离,理想的最小宽度为3m。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要求:
●非机动车专用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度,单向不宜小于3.5m,双向不宜小于4.5m;
●与机动车道合并设置的非机动车道,车道数单向不应小于2条,宽度不应小于2.5m。
5.通行能力
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规定:
●不受平面交叉口影响的一条自行车道的路段设计通行能力,有机、非分隔设施时,应取1600~1800veh/h;无分隔时,应取1400~1600veh/h;
●受平面交叉口影响的一条自行车道的路段设计通行能力,有机、非分隔设施时,应取1000~1200veh/h;无分隔时,应取800~1000veh/h;
●信号交叉口进口道一条自行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可取为800~1000veh/h。
机、非混行道路通常为等级较低道路。这些道路交叉口的交通设计与行人道类似,由于自行车速一般要低于机动车,大的转角对自行车不利,也不安全。相反,小的转角迫使机动车减速,这样可以减低机动车的强势,如图4-59和图4-60所示。
图4-59高速机动车抢道
图4-60自行车和机动车速度相当
与步行出行相同,骑自行车出行有很多好处,有益于减少机动车带来的尾气排放,减少交通事故和拥堵及有益于健康。
在城市里占大多数的低等级道路上,设计自行车道时,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能不能减少机动车交通量,降低机动车车速以帮助混行的自行车建立优势。减小机动车道的宽度是交通宁静化比较简单有效的手段之一。在发达国家,经常给自行车道涂铺以不同的颜色,帮助建立自行车的优先权。
自行车道交通设计还需要考虑自行车停车设计问题,图4-61所示为一个路边平面自行车停车场,图4-62所示为一个火车站的立体自行车停车场。
图4-61平面自行车停车场
图4-62立体自行车停车场